简介

            全球正在经历平均气温的变化、季节异常、越来越频繁的极端天气以及各种缓发事件。气候变化的速度越快,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开始得越晚,适应行动就可能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

            适应是指生态、社会或经济系统的调整,以应对实际或预期的气候变化及其后果和影响。它是指过程、实践和结构的改变,以缓和潜在的损害,或从气候变化带来的机会中受益。简而言之,国家和社区需要制定适应方案,采取行动应对已经发生的气候变化的影响,并对未来的影响做好准备。

            适应有多种形式,取决于社区、企业、组织、国家或地区的具体情况,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决方案”。适应的范围包括建设防洪设施、建立飓风预警系统、转种抗旱作物、重新设计通信系统、商业运营模式和政府政策等。许多国家和社区已经在采取措施建设气候韧性的社会和经济,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需要更有力的行动和更强的雄心,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管理风险。

            成功的适应不仅取决于政府,还取决于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和持续参与,包括国家、区域、多边和国际机构、公共和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和其他参与者,还需要有效的知识管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缔约方认识到,适应是地方、省州、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所有人面临的全球性挑战。

            适应是全球为了保护人民、生计和生态系统而开展的长期努力的关键组成部分。缔约方承认,适应行动应遵循国家驱动、促进性别平等、多方参与和完全透明的原则,充分考虑弱势群体、当地社区和生态系统,并应基于和遵循最佳科学实践,以及酌情基于和遵循传统知识、土著人的知识和当地知识体系,以期将适应纳入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政策及行动。

            如何开展适应工作?

 

Adaptation process reduced

上图显示了适应政策周期和联合国气候变化进程提供的支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设立旨在推进适应对策和增强社会和环境韧性的组成机构和工作任务。在2021年《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上启动的“全球适应目标工作方案”为世界指明了提高适应能力、强化韧性和减少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脆弱性的路径。

            《公约》进程内的适应工作由来已久。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LEG)成立于2001年,其当前任务是就制定和执行国家适应计划(NAPs)的进程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指导和加速支持。适应委员会(AC)成立于2010年,是适应问题的全球代言人,致力于通过提供专家指导、加强外联和支持《巴黎协定》的执行,推动全球一致的《公约》适应行动。自2018年以来,促进工作组(FWG)推动了当地社区和土著人民平台(LCIPP)的运行,促进了与知识、参与能力以及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有关的三项职能的实施。

            鼓励缔约方利用《公约》相关机构和工作任务提供的技术指导、支持和资源提交国家适应计划(NAPs)和适应信息通报(AdComs)内罗毕工作方案适应知识门户网站、气候适应和韧性“知识到行动”中心以及利马适应知识倡议(LAKI)帮助世界各国和次区域确定其适应知识差距,促进缩小这些差距的行动,并分享适应知识和促进学习。

            关于与适应相关的《公约》机构和工作任务的更多信息和链接如下:

            适应委员会(AC)成立于2010年,是“坎昆适应框架”的一部分,旨在促进在《公约》下以一致的方式实施强化的适应行动。

            适应委员会的活动包括:向缔约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分享相关信息、知识、经验和良好做法;促进协同作用,加强与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中心及网络的接触;借鉴适应良好做法,提供信息和建议,供缔约方会议在就激励执行适应行动的手段,包括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提供指导意见时审议;审议缔约方通报的关于测量和审查适应行动、提供和接受的支持的信息。适应委员会的大部分工作是协作性的,例如适应委员会的国家适应计划工作组(NAP Taskforce)是适应委员会内的一个专门小组,负责持续研究与国家适应计划有关的事宜。

            点击此处查阅适应委员会近期出版物。

            点击此处查阅适应委员会2022-2024灵活工作计划。

            订阅适应资金通讯,或通过参加/回看适应委员会的会议了解更多关于委员会的工作。

            通过脸书推特账号及时了解《公约》下的适应工作。

            适应信息通报是根据《巴黎协定》第七条第10款和第11款建立的。各缔约方应提交并定期更新适应信息通报,其中可包括关于优先事项、执行和支助需要、计划和行动的信息。适应信息通报旨在加强适应行动和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为全球盘点提供投入,并加强对适应需求和行动的学习和理解。

            随着新的适应信息通报(Adcoms)公共登记册的建立,适应委员会正继续为缔约方编制适应信息通报和提高信息质量提供指导。

            当地社区和土著人民平台(LCIPP)促进工作组(FWG)是2018年《公约》第二十四次缔约方会议上设立的一个组成机构。

            促进工作组(FWG)的目标是进一步运行当地社区和土著人民平台,促进其三项职能的实施,即促进交流一体化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和良好做法,建设参与能力,并汇集设计和实施气候政策和行动的各种知识。为此,促进工作组(FWG)酌情与《公约》之下和之外的其他机构合作,以加强《公约》下平台行动的一致性。

            促进工作组(FWG)正处于第二个三年期工作计划(2022-2024)。

            更多与LCIPP相关的信息请在此查阅。请登录管理LCIPP贡献者提交材料的资源中心了解更多信息。

 

            《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制定了“关于全球适应目标的格拉斯哥—沙姆沙伊赫工作方案”(2022-2023)。项目为期两年,由附属科学技术咨询机构(SBSTA)和附属履行机构(SBI)联合执行。《巴黎协定》要求设定全球适应目标,为国际社会参与必要的适应和韧性建设工作提供集体愿景和方向。

            《公约》正在组织研讨会,以确定目标的特征,加强适应和支持的实施,确定方法、指标、数据和衡量标准,开展监测和评估,以及交流和报告适应优先事项。点击链接阅读关于工作方案所提交目标材料的汇编和综合,以及用于审评实现全球适应目标总体进展的指标、方法、目标和衡量标准的汇编和综合

            2001年成立了最不发达国家专家组(LEG),就制定和执行国家适应计划(NAPs)的进程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专家组的任务是为制定和执行国家适应计划从绿色气候基金获得资金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并通过各种活动分享最佳做法和经验教训来执行其工作方案。

            专家组通过各种方式执行其工作方案,包括对各国的技术指导、技术指南、技术文件、培训活动、研讨会、专家会议、国家适应计划博览会、案例研究、收集和分享经验、最佳做法和教训、国家适应计划中心、监测进展、有效性和差距、与其他机构、方案和组织合作,以及促进一致性和协同作用。

            国家适应计划中心(NAP Central)是在专家组指导下开发的一个门户网站,旨在便利获取与国家适应计划相关的数据、信息和知识。

            最不发达国家门户网站(LDC Portal)载有与最不发达国家及其国家适应计划工作特别相关的信息,包括与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最不发达国家相关的数据库以及资金来源。

            国家适应计划(NAPs)进程是在“坎昆适应框架”(CAF)下建立的,其使缔约方能够制定和执行国家适应计划,加强适应能力和气候韧性,减少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并促进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将气候变化适应纳入相关新的和现有的政策、方案和活动。

            国家适应计划进程技术指南关于制定和执行国家适应计划进展情况的最新报告(2021年)是增进关于国家适应计划进展的知识和理解的重要来源。

            各国提交的所有国家适应计划可在此查阅。

            内罗毕工作方案(NWP):《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适应和韧性“知识到行动”中心是一个由400多个主要和多样化机构组成的包容性网络,致力于缩小知识差距和扩大各国的气候适应行动。

            适应知识门户网站是内罗毕工作方案(NWP)的在线资源库,提供免费和开放的适应知识资源,包括案例研究、方法和工具、出版物和技术文件等材料。

            内罗毕工作方案(NWP)主办的研讨会和会议可以在这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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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引起的气候变化,包括更加频繁和剧烈的极端气候事件,对自然和人类造成了广泛的不利影响和相关的损失损害,超出了气候的自然变化范围。一些发展和适应努力降低了脆弱性,但极端天气和气候的增加导致了一些不可逆转的影响,因为自然和人类系统承受了超出其适应能力的压力。

            气候变化不利影响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的原因包括极端天气,也包括缓发事件,如海平面上升、气温升高、海洋酸化、冰川消融、土地盐碱化、土地和森林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荒漠化等。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九次缔约方会议承认,在某些情况下,损失和损害包括不仅仅包括可通过适应减少的损失和损害,并为此建立了华沙损失与损害国际机制(WIM)。此后,华沙损失与损害国际机制(WIM)一直是《公约》进程下的主要催化剂,推动加强知识、一致性、行动和支持,以避免、尽量减轻和处理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遭受的与气候变化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

            广义来说,为遏制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和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有助于防止或减少社会和个人因气候变化而遭受损失和损害的风险。

            《巴黎协定》第8条规定了避免、尽量减少和处理损失和损害的重要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在减少损失和损害风险方面的作用。它确定了以下合作和促进领域,以加强对损失和损害的理解、行动和支持:

  • 早期预警系统
  • 应急准备
  • 缓发事件
  • 可能涉及不可逆和永久性损失和损害的事件
  • 非经济损失;和
  • 社区、生计和生态系统的复原力

 

            根据IPCC的综合分析,最新的科学告诉我们,将全球温升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近期行动将大幅减少人类系统和生态系统中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预计损失和损害,但不能完全消除它们。即使开展了有效的适应行动,进一步的适应也不能防止所有的损失和损害。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内,缔约方通过以下方式开展与损失和损害相关的活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九次缔约方会议设立了华沙损失与损害国际机制执行委员会(ExCom),以指导该机制三项职能的实施。执行委员会(ExCom)通过五年滚动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目前,执行委员会下设三个专家组,一个技术专家组和一个工作组,为以下几个大的工作方向提供咨询:缓发事件、非经济损失、全面风险管理方法、人员流动以及行动和支持。

            通过专题专家组,执行委员会(ExCom)聘请了大量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以及执行机构、组织和网络。除了具体的技术工作领域之外,这些小组还就一些活动开展合作,例如制定帮助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利益相关者获取华沙损失与损害国际机制相关材料的技术指南。这些材料将涵盖风险评估以及如何处理相关的损失和损害。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执行委员会和专题专家组的信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建立了圣地亚哥网络,以推动相关组织、机构、网络和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在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的地方、国家和区域各级执行避免、尽量减少和处理损失和损害的相关方案。《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议商定了该网络的一系列职能,以便利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基于需求的技术支持。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圣地亚哥网络的信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一次缔约方会议请执行委员会建立一个风险转移信息交换中心,用以储存保险和风险转移相关信息,以便利缔约方制定和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该信息交换中心在第二十三次缔约方会议上启动,并被命名为斐济风险转移信息交换中心,储存包括可以帮助各国设计和实施风险转移方案的机构、案例研究和教程等相关信息。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斐济风险转移信息交换中心的信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建立了缔约方、相关组织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格拉斯哥对话,讨论为避免、尽量减少和处理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相关的损失和损害的活动提供资金的安排。对话每年6月的附属履行机构会议上进行,直至2024年6月附属履行机构第六十次会议(SB 60)结束。

            点击此处了解2022年6月附属履行机构第五十六次会议(SB56)上举行的首次格拉斯哥对话相关信息。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和《巴黎协定》第四次缔约方会议建立了新的资金安排和基金,以协助特别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损失和损害。新的基金也将侧重于处理损失和损害。

            成立了新资金安排运行问题过渡委员会,提出建议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会议和《巴黎协定》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审议和通过。

            点击此处了解更多关于过渡委员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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