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

什么是减缓?

            由于全球平均温度和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之间有着直接联系,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减少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通过增加碳汇(例如增加森林面积)来降低目前的二氧化碳浓度。减少排放和增加碳汇的努力被称为“减缓”。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能力,制定并执行包含气候变化减缓措施的方案。这些方案重点聚焦经济活动,旨在激励更清洁的行动,或是抑制温室气体排放;包括针对所有部门的政策措施、激励机制和投资计划,例如能源生产和使用、运输、建筑、工业、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使用以及废弃物管理。常见的减缓措施包括: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应用电动汽车等新技术、改变生活行为方式,例如减少使用车辆或调整饮食结构。此外,它们还包括扩大森林和其他碳汇,以进一步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或者是简单地改进炉灶设计。

缔约方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减缓气候变化?

            根据《公约》,特别是其《京都议定书》,发达国家已经为其全经济领域国家总体排放量设定了上限,而发展中国家则侧重于实施具体的方案和项目。

            2009年《哥本哈根协议》和2010年《坎昆协议》之后,发达国家通报了量化的2020年全经济领域整体排放目标,发展中国家同意在发达国家的支持下实施适合本国的减缓行动(NAPAs)。此外,《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在《议定书》第一个承诺期(2008-2012年)结束时,以《多哈修正案》的形式通过了以2013-2020年为目标的第二个承诺期。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他们实施减排和增加碳汇项目的重要途径。

            在巴黎大会召开之前,所有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编写了国家自主贡献预案(INDCs),概述各国计划为减少排放和提高韧性所做的形式多样的努力,包括量化的绝对和相对国家目标、部门目标和方案等。国家自主贡献预案的概念最终在《巴黎协定》下被正式确定为国家自主贡献(NDCs),要求缔约方每五年进行一次更新和通报。

            《公约》缔约方还加强合作,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其为林业部门的减缓行动做出贡献,具体包括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保护森林蓄积量、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和增加森林碳汇(REED+)。《巴黎协定》还认可包括森林在内的碳汇的重要性,并鼓励缔约方执行和支持多年来根据《公约》制定的关于REED+的指导文件和相关决定。

            国际航空和海运排放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为了解决这些排放问题,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一直在开展努力,包括相互协调以及与《公约》秘书处合作。

            在世界各地,各国正在采取许多措施来减缓气候变化,努力履行它们在《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下的承诺。根据《公约》,缔约方应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因实施应对措施的影响而产生的具体需求和关切,这一呼吁也得到《巴黎协定》的响应。《京都议定书》要求缔约方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其他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不利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为了便利评估和分析这种影响,并就具体行动提出建议,缔约方会议(COP)设立了一个机制来讨论根据《公约》实施应对措施的影响,这一机制也服务于《巴黎协定》。

Content